最高法:P2P平台无担保责任 主动承诺除外
发布日期:2015-08-07点击量:2104次
腾讯科技 王潘 8月6日报道
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,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。
在此之前发布的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要求,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,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,不得提供增信服务,不得非法集资。
《规定》指出,我国已经形成了有别与国外P2P网贷模式的新特点,同时也产生了平台角色复杂、监管主体缺位、信用系统缺乏等新问题,在当前涉及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规范缺失的情况下,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进一步促进我国网络小额借贷资本市场良好发展,本《规定》分别对于P2P涉及居间和担保两个法律关系时,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。
按照《规定》中的条款内容,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,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,则不承担担保责任。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、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,根据出借人的请求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。
相关推荐
- 热烈祝贺甘肃业聚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为“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”
- 关于2025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- 互联网安全法你了解多少
- 2024年甘肃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
- 热烈庆祝甘肃业聚质网络科有限公司“高新技术企业”认定成功
- 热烈庆祝甘肃业聚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连续2年被评为“软件企业”
- 2024年春节放假通知
- 2023年春节放假通知
- 2022年国庆节放假通知
- 微信云开发计费调整公告
- 2022年中秋节放假通知
- 618大促火爆来袭!
- 2022年端午节放假通知
- 2022年劳动节放假通知
- 2022年清明节放假通知
- 2022年春节放假通知
- 2021年国庆节放假通知
- 2021年中秋节放假通知
- 2021年端午节放假通知
- 2021年劳动节放假通知